一、本獎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參選方式如下:
(一)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二)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二、檢附桃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2022年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