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英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辦法
一、依據:本校教務處110學年度下學期工作計畫。
二、目的:配合本校英語領域課程計畫發展,增進學生之英語能力與語言學習興趣,進而培養學生弘遠之國際觀。
三、比賽方式:
(1)比賽題目:a.題目自訂,講稿請打字後列印,勿直接影印書籍。
b.講稿請以一張為限(可雙面列印)。
c.請記得繕打題目、班級、姓名。
(2)參賽對象:比賽對象分為兩組,採自由報名方式參加(請英文授課老師鼓勵優秀學生踴躍參加比賽)。
(3)比賽時間:◆四~五年級組-5/12(四) 8:00至第一節。故事內容以三分鐘為限(說故事時間介於2分30秒~3分30秒間不扣分)
◆三年級組-5/19(四) 8:00至第一節。故事內容以二分鐘為限(說故事時間介於1分30秒~2分30秒間不扣分)
(4)報名方式:a.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交至教務處設備組。
b.報名時間-4/25(一) 8:00~放學。
c.講稿紙本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5)比賽地點:本校新大樓一樓教師研究室。
(6)評分標準:a.內容30% (故事內容、時間掌握)、
b.發音40% (聲、韻、語調)、
c.儀態30% (儀容、態度、動作表情)、
d.時間不足或超過,每30秒扣一分。
備註:服裝、道具不計入評分。
(7)獎勵:各組擇優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佳作6名,頒給獎狀乙張、獎品乙份(惟各組名次視演出水準與參加人數決定,必要時可做適度調整)。
(8)成績公佈:統一於5/20(五)下班前於本校校務佈告欄公告兩組之比賽成績。
四、經費:擬由學生活動費及家長會費款項下支應,詳如經費概算表。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