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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編班依據以下相關規定辦理:
(1)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2)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3)桃園市政府115年3月23日桃教中字第1150022865號
(4)南美國小常態編班實施辦法
編班日期:115年7月31日 9:00-11:00
編班地點:2 F校史室
編班原則:1. 新生:依雲端學務系統採電腦亂數編班。
2. 升三、五年級:採用雲端學務系統,四升五年級採四年級上、下學期各生四大領域(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 之加權平均成績,二升三年級採二年級 上、下學期各生兩大領域(語文、數學)之加權平均成績。同分排序依據皆為”語文”領域,採年級大S方式編班。
以上作業皆由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督導進行。
編班作業結果將公告於本校公佈欄及學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