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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5年4月17日桃教小字第1150033908號函暨本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115年7月13日屋小教字第115000506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認證計畫原定專業培訓時間為 115年7月6 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五),共計5日,因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受巴威颱風影響,本市公告全日停止上班上課,爰原訂當日辦理之認證研習課程暫停。 |
| 三、 | 依旨揭計畫第柒點規定:「遇颱風天停課者,必須參加補課;補課時間由承辦單位安排,未能參加補課者,不予核發證書。」,為維護學員受訓權益並完成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原訂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辦理之課程及結業式,順延至115年7月26日(星期日)於新屋國小原地點辦理;未參加補課者,不予核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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