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508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爰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
| 三、 | 本計畫重點如下: |
| (一) | 參加對象:已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取得「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實際授課之人員。 |
| (二) | 研習時間(分為兩梯次辦理,每梯次講題不同,請各擇一場次參加): |
| 1、 | 第1梯次:115年1月9日(星期五)、115年1月10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
| 2、 | 第2梯次:115年2月6日(星期五)、115年2月7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
| (三) | 研習人數:每梯次之每場次至多500人。若報名時已達研習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 |
| (四) |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二梯次分別於115年1月7日(星期三)前及115年2月4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報名資料(各場次報名連結詳研習實施計畫)。 |
| (五) | 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二梯次將分別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2月5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各梯次錄取通知及課程連結。 |
| (六) |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 |
| 四、 | 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之教師,並本權責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