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 二、申請「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作業期程:110年4月21日(星期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