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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提升本市教師資訊安全知識並強化資安觀念,並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應辦事項規定,每年一般使用者與主管人員須接受3小時資安宣導課程,特辦旨揭研習。
二、 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之校長、主任及教職員。
(二) 研習時數:參與本次研習者核予3小時。
(三) 研習方式分為「線上教材」及「線上研習」參與者擇一方式參加即可,餘說明如下:
1、 線上教材:觀看錄製影片後填寫評量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觀看影片及填寫評量時請使用公務信箱帳號(@ms.tyc.edu.tw)檢視雲端資料夾,評量截止時間至111年12月16日止,未填寫評量者...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