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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093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產業園區為填海造陸開發而成,且尚在開發中,周圍海域水深危險且多暗流,為維護師生與民眾安全,務請加強宣導,另選擇它處安全場所地點戲水娛樂。 |
| 四、 | 檢附來文及產業園區(鹿港、線西、崙尾)地圖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