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8月24日府觀秘字第1120230539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7次會議決議,研訂戶外 休閒活動通案性之消費者保護規範,並經行政院消費者保 護會第82次會議提案通過。
三、請貴校依旨揭規定辦理戶外休閒活動相關事宜。
四、檢附「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及「戶外休閒活動應注 意事項總說明」各1份;亦可逕至以下網址 (https://reurl.cc/kXm3ar)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