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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吳美華 - 學務處 | 2021-12-17 | 點閱數: 223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1215日新北教工環字第1102389998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及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認可作業說明」規定辦理。

三、        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新北市以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人員為對象,利用新北市自然資源場域、特色學校之環境教育推動經驗分享、相關環境教育知能的交流等,辦理旨揭研習,使其將增能課程中的專業知識帶回學校、有效落實推廣環境教育。

四、        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研習時間:11129(星期三)210(星期四)

(研習地點: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

(研習對象:

1、        各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預計錄取20人。

2、        本研習非一般研習,故需於報名時上傳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為憑;凡報名時未上傳、且未依承辦人所定期限補寄送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一律不予錄取。

(請於1101229(星期三)凌晨12時至111118(星期二)深夜12時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ec.ntpc.edu.tw/ 報名。至多錄取70人、每校至多錄取1人,錄取人員將另行以E-mail通知及公告於教師研習系統;不接受現場報名。

(其他說明:

1、        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按節查核出席情形、依簽到表核計研習時數。

2、        為減少資源消耗、實踐健康環保生活,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及資料袋。本研習午餐自理、但提供代訂中午餐盒。

3、        上課期間請以共乘方式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研習地點,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

(簡章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五、        若對本研習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電話(02)26100305分機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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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18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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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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