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情請下載附件。
2.本午餐補助不得與寒暑假愛心午餐重複申請。
3.榮民就學子女欲申請該補助須有列冊證明或經導師認定清寒家庭者,可攜帶申請表件至學務處協助核章。
4.補助作業申請請向桃園市榮民服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