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5年1月21日桃體總字第1150000081號函暨所屬足球委員會同年月日桃體足字第1150001001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地點: |
| 1、 | 社會組、高中組: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 |
| 2、 | 國中組、國小組:龍潭區北二高橋下足球場(桃園市龍潭區新龍路137巷口)。 |
| (二) | 比賽日期: |
| 1、 | 社會組、高中組:115年2月7日至10日(共計4天)。 |
| 2、 |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115年4月23日至26日(共計4天)。 |
| 3、 | 國小組:115年5月8日至12日(共計5天)。 |
| (三) | 報名方式: |
| 1、 | 社會組、高中組:即日起至115年1月25日下午4時止。 |
| 2、 | 國中組、國小組:即日起至115年2月28日下午4時止。 |
| 3、 | 請逕至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官網填寫報名表並上傳(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yfaweb)。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高淑霞副總幹事,電話:03-3255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