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4年12月22日桃體總字第1140001120號函暨所屬射箭委員會同年月18日桃箭字第1140012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5年2月5日至8日(共計4天),假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月23日止,逕至桃園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0-1號)現場報名,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E-mail:abc116318@yfms.tyc.edu.tw)。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溫雅雲老師,電話:092682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