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4年11月13日桃女童雯字第1140030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115年三項登記作業請於115年1月3日(星期六)前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www.gstaiwan.org.tw)完成登記及繳費作業。 |
| 三、 | 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
| (一) |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 |
| (二) | 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 |
| (三) |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
| 四、 | 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系統操作手冊請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下載(https://gstaiwan.org/)。 |
| 五、 | 檢附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 六、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0983-94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