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案活動係為提倡珍惜水資源,鼓勵本市學生及家長進行 家庭生活節水,提升學生之環保意識並促進節水成效。
三、旨揭計畫活動方式原為活動期間(110年3月1日至6月20日) 至活動專屬網站(https://tyc-water.eduweb.tw)上傳110 年5、6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費帳單並登錄基本資料,當期節 水率較前期減少5%以上者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惟為擴大本 案活動節水成效,本局將「4月份」家庭水費帳單亦納入參 與活動條件中,即學生若上傳110年4、5、6月份任一期家 庭水費帳單,倘該期水費單符合本案活動之節水標準,皆可獲得抽獎資格。
四、為肯定達成本案活動節水標準之參與者,將頒發每位參與學生「節水達人獎狀」1紙,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