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A1、A2數位學習工作坊(假日場)」,請 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11年8月25日桃教資字第1110077910號函辦理。 |
二、 | 辦理目的: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鼓勵各校教師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研習,提升教師使用數 位教學能力。 |
三、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四、 | 承辦單位: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桃園市仁和國民小 學)。 |
五、 | 因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各校須於二年內完成全校教師數位工作坊研習,避免各校因教師參與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和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達成率不足,需各校自行辦理相關研習,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本案線上研習,全程參與者,各場次依研習時間核予研習時數。 |
六、 | 本案共辦理4場次線上研習(假日場次):A1.數位學習工作坊兩場、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各兩場,請貴校鼓勵教師從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和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各擇一場次進行研習。 |
七、 | 111.11.12(六)8:30-11:30 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活動編號:E00101-221000003 |
八、 | 111.11.19(六)8:30-11:30 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活動編號:E00101-221000005 |
九、 | 111.12.03(六)8:30-11:30 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活動編號:E00101-221000009 |
十、 | 111.12.03(六)8:30-11:30 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活動編號:E00101-221000009 |
十一、 |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點選 「活動查 詢」,點選「活動編號」輸入「活動編號」後報名(主辦 單位:仁和國小)。 |
十二、 | 檢附研習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