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一案,請各校於本(111)年9月26日起依規定時間至仁善國小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 25日原民教字第1110044663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
(一) |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
(二) |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因受記過以上處分,無法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助學金。 |
三、 |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
四、 | 網路申報網址:https://cip.ntcu.edu.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
欲申請的學生家長請在期限內洽南美國小註冊組長03-3126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