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名時間:110年7月19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
(二) 招生對象:具本土語文專長者優先錄取,仍有招生餘額,始得招收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聯絡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羅雅鈴小姐,電話:03-4227151分機33441。
招生對象:
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語言證(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5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及具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者且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優先錄取,如仍有招生餘額,始得招收具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1.符合客家語文專長者(優先錄取)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客家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2.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如有招生餘額,始得錄取)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2)取得(中等學校)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2
八、開設課程:
(一)具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者: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專門課程(共66學分)。
(二)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修習教育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之「客語文教材教法」
及「客語文教學實習」(共4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