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5月 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2193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 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 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 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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