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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推廣交通安全觀念並落實「停讓文化」,本局所屬監理 所設有交通安全教育園區,採室外道路情境模擬與室內互 動式體驗設計。學生可於模擬實境中學習行人安全通行、 路口防禦駕駛及大型車視野死角等多項重要課題,學生可 透過實際觀察與操作,掌握道路潛在風險,將交通規則轉 化為具體應變能力,有效加深安全意識,進而提升自我保 護能力。
二、檢附各交通安全教育園區之預約資訊(含網站連結及聯絡 電話),請大部惠予協助轉知,歡迎師生利用校外教學或 相關課程活動安排參訪,俾利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教育扎根 工作。
(一)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
1、地址: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
2、電話:(02)28...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違者依同法第42條規定,限期接受戒菸教育,未成年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未滿20歲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前項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行為人為未成年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二、
次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級學校全面禁止吸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又依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定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