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 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 核發獎項:
1、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 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三、 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請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彙辦(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四、 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有意願申請並符合資格的學生,請洽輔導室辦理.
本校可申請名額-優秀學生獎學金:3名、清寒學生助學金:3名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導師協助於110年3月12日以前到輔導室領取紙本申請表。
學生繳交相關紙本資料期限: 110年3月19日前,逾期或資料不全,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