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
(二) | 實施方式: |
1、 | 藝文競賽項目: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
(1)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
(2) |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A組:12班以下學校。B組:13至24班學校。C組:25班以上學校。 |
(1) | 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收件時間為110年3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逾期者不予受理。 |
公告結果: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前,由本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本市新勢國小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