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訊息:
主旨:轉知「桃園市115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及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遴選計畫」公告一案,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6月26日桃社障字第1150058642號函辦理。
- 二、 本案預計表揚對象35名,分述如下:
- (一) 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計表揚10人。
- (二) 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市,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屬,計表揚10人。
- (三) 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且實際於本市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計表揚15人。
- 三、 案內推薦資料請於115年7月27日(星期一)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本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務必將檔案以電郵方式傳送至10021183@mail.tycg.gov.tw,方為完成推薦。
- 四、 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府社會局首頁 > 福利服務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
- 五、 隨文檢附本府社會局來函及遴選計畫各1份,倘有疑義請逕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温臻婷(電話:03-3322101分機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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